壹、競賽規範
一、參賽對象:需為新加坡商永紐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客戶。
二、參賽方式:符合資格之參賽者,先報名初賽,經審核合格者可參加決賽。報名表填寫不完整者,則不予受理。
三、書面審查(初審) 作業評分規則:
四、參賽規定:
1.產品需帶有獨特的點心烘焙理念,及能創造產業未來的消費趨勢。
2.參與競賽之產品需具有市場性,可販賣於烘焙及餐飲通路(飯店、烘焙店、餐廳…等)。
3.參賽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參與各樣媒體宣傳及活動。
五、所有參賽產品及食譜的智慧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同時,主辦單位具有其使用權。
六、獎勵︰
1.冠軍一名,獎金十萬。
二、參賽方式:符合資格之參賽者,先報名初賽,經審核合格者可參加決賽。報名表填寫不完整者,則不予受理。
三、書面審查(初審) 作業評分規則:
四、參賽規定:
1.產品需帶有獨特的點心烘焙理念,及能創造產業未來的消費趨勢。
2.參與競賽之產品需具有市場性,可販賣於烘焙及餐飲通路(飯店、烘焙店、餐廳…等)。
3.參賽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參與各樣媒體宣傳及活動。
五、所有參賽產品及食譜的智慧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同時,主辦單位具有其使用權。
六、獎勵︰
1.冠軍一名,獎金十萬。
並可和其他亞洲區各國冠軍師傅一起到馬來西亞免費參加一連三天的恆天然國際級點心烘焙研習。
主講者為Jean Francois Arndud, Jean,法國封Jean為最具代表的點心烘焙師傅之一。
2.亞軍一名,獎金五萬。若冠軍無法參加研習將由亞軍參加,以此類推。
3.季軍一名,獎金三萬
4.凡入圍決賽者皆可獲得獎座一只
七、評審裁判:包括:國際級烘焙競賽得主或裁判,業界專業級知名師傅,及知名美食評論家。
八、主要贊助:賽程所有麵粉使用由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家贊助
2.亞軍一名,獎金五萬。若冠軍無法參加研習將由亞軍參加,以此類推。
3.季軍一名,獎金三萬
4.凡入圍決賽者皆可獲得獎座一只
七、評審裁判:包括:國際級烘焙競賽得主或裁判,業界專業級知名師傅,及知名美食評論家。
八、主要贊助:賽程所有麵粉使用由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家贊助
貳、初賽辦法
一、採郵寄報名。
郵寄報名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2段139號11樓Dairy for Future Life永紐盃國際點心烘焙競賽小組收
二、時間:
1.初賽報名及收件截止日期:九十七年八月十一日至九月二十五日(以郵戳為憑)
2.入圍者公布日期:九十七年十月三日。以電話知會並正式發函通知。
二、時間:
1.初賽報名及收件截止日期:九十七年八月十一日至九月二十五日(以郵戳為憑)
2.入圍者公布日期:九十七年十月三日。以電話知會並正式發函通知。
10/3-10/6寄出選手通知(競賽場地、規則、流程、器材清單)
三、參賽者提供的參賽食譜需包含詳細的製作步驟及成品照片,主辦單位邀請烘焙專業人士進行初賽書面審查,依總成績選出前12位(另備取3位)參加決賽,若有棄權,則依成績順序遞補。棄權需於10/15前提出。
四、參賽需製作的食譜成品為:
三、參賽者提供的參賽食譜需包含詳細的製作步驟及成品照片,主辦單位邀請烘焙專業人士進行初賽書面審查,依總成績選出前12位(另備取3位)參加決賽,若有棄權,則依成績順序遞補。棄權需於10/15前提出。
四、參賽需製作的食譜成品為:
食譜皆為總份量(例如6個常溫蛋糕用了多少克麵粉?奶油?及用了永紐產品佔的百分比為多少)
1.常溫蛋糕 (300-500克) 六個
2.慕斯甜點 (750-1000克) 兩個
3.四種口味小西餅 (6-10克/ 片) 每種30 片
五、報名表需附上的相片內容為:
1.常溫蛋糕 (300-500克) 六個
2.慕斯甜點 (750-1000克) 兩個
3.四種口味小西餅 (6-10克/ 片) 每種30 片
五、報名表需附上的相片內容為:
相片主體皆以1個為主(常溫蛋糕及慕斯甜點未切1個,切片1片,餅乾4種口味各1個)
1.常溫蛋糕(未切、剖面切片)照片各乙張
2.慕斯甜點(未切、剖面切片)照片各乙張
3.餅乾照片乙張
4.三項產品需放置在40x60cm 展示檯上,附上展示圖乙張
六、食譜說明需撰寫詳細,決賽時製作方式必須比照食譜的製作步驟。
七、決賽時製作步驟及成品若與報名有差異時,相差度不得大於20%,此項目列為評分考量且由裁判長做最後決定。
八、書面評選參賽規則:
1.在三項競賽項目中,每單一競賽項目獨立評分,之後加總三項競賽項目,以總分作為最後評選分數。
2.評選辦法:
•食譜資料完整度 25% (包含,製作步驟描述的完整度及清楚度等)
•產品外觀(相片)25%
•食譜配方50%
a、配方的合理性 (口感,口味,特色及創意等等)
b、安佳產品的總使用量佔比
1.常溫蛋糕(未切、剖面切片)照片各乙張
2.慕斯甜點(未切、剖面切片)照片各乙張
3.餅乾照片乙張
4.三項產品需放置在40x60cm 展示檯上,附上展示圖乙張
六、食譜說明需撰寫詳細,決賽時製作方式必須比照食譜的製作步驟。
七、決賽時製作步驟及成品若與報名有差異時,相差度不得大於20%,此項目列為評分考量且由裁判長做最後決定。
八、書面評選參賽規則:
1.在三項競賽項目中,每單一競賽項目獨立評分,之後加總三項競賽項目,以總分作為最後評選分數。
2.評選辦法:
•食譜資料完整度 25% (包含,製作步驟描述的完整度及清楚度等)
•產品外觀(相片)25%
•食譜配方50%
a、配方的合理性 (口感,口味,特色及創意等等)
b、安佳產品的總使用量佔比
(單項競賽項目的配方中,安佳產品的總使用量佔比須為30%以上,佔比以食材總重量計算)
舉例:
蛋糕配方:麵粉80g,糖70g,奶油80g,蛋80g,泡打粉 2g,鮮奶油20g,總計332g
奶油佔80/332=24%,鮮奶油佔20/332=6%;總計使用安佳產品30%
(安佳系列產品:請參見網站上方產品目錄 )
舉例:
蛋糕配方:麵粉80g,糖70g,奶油80g,蛋80g,泡打粉 2g,鮮奶油20g,總計332g
奶油佔80/332=24%,鮮奶油佔20/332=6%;總計使用安佳產品30%
(安佳系列產品:請參見網站上方產品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