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保障消費者選購散裝食品知的權益,行政院衛生署公告「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並自99年1月1日起實施。依衛生署解釋,若麵包、蛋糕使用多種不同來源的食品,則以製作地為依據。
永紐公司關心您的權益,並提醒您別忘了於明年1月1日起,為店裡的烘焙及點心產品設計卡片、標記或標示牌以標明「品名」及「原產地(國)」。
「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之公告及標示Q&A 如附件。若有相關問題請查詢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資訊網http://food.doh.gov.tw/foodnew/,或洽0800-625-748, 02-8590-6666轉 6836
「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之公告及標示Q&A 如附件。若有相關問題請查詢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資訊網http://food.doh.gov.tw/foodnew/,或洽0800-625-748, 02-8590-6666轉 6836